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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【訓練政策|訓練承諾】

為確保本會執行訓練的每項工作有品質,使本會的訓練活動具明確的方向,本會特制訂了訓練發展政策,用以作為整體訓練的基礎。 訓練政策 一、培養藝術創作專業人才,充實訓練內涵,提高訓練效能,以符合藝文產業需求,使藝術生活化。 二、輔導藝術創作者本業職能,分享創作資源,以增進專業知識與工作技能,並確保工作機會、提升職場競爭力。 三、強化藝術創作培訓,以職類多樣化為方向,快樂學習中充分發揮職業訓練效能和促進產業人才的發展。 訓練承諾 一、訓練品質|提供有系統與多元學習課程、優良的學習環境與師資,培育藝術創作者,並建構專業人才資料庫。 二、訓練績效| 建構優質的藝文職能訓練,辦理符合產業需求課程,使會員專業技術能與藝文市場接軌。 三、訓練發展|將藝術生活化,創作共享資源整合,鼓勵會員終身學習,以實現本會願景。

屏東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【願景|使命|核心價值】

願景 藝術是生活的反映、情感的表現 創作是生命的價值、精神的發揮 使命 維護勞工權益、促進會員福利 提升專業職能、發展藝術文化 核心價值 藝術生活、創作分享、快樂學習

屏東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【任務】

一、團體協約之締結、修改或廢止。 二、勞資爭議之處理。 三、勞動條件、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。 四、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(訂)定及修正之推動。 五、勞工教育之舉辦。 六、會員就業之協助。 七、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。 八、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。 九、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。 十、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。 十一、其他合於第三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。

屏東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【宗旨】

一、促進藝術創作者互助合作、聯絡情誼。 二、保障會員權益、發展會員福利。 三、結合文化創意產業、建構多元藝術。 四、增進會員知識及技能。

屏東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【簡介】

圖片
99年12月16日勞委會完成「第505項職業新增︰凡從事視覺藝術、表演藝術、藝術類策評提供構想、計劃、意念之創作,並公開發表之勞工屬之。」 本會依勞委會新增職業工會分類成立於100年4月30日,以促進藝術創作者互助合作、聯絡情誼、保障會員權益、發展會員福利,結合文化創意產業、建構多元藝術、增進會員知識及技能為宗旨。 提供勞保(生育、傷病、失能、老年、死亡、職災等給付、老年年金、失能年金和遺屬年金等的工作保障)、健保(疾病、傷害或生育事故時,門診或住院診療服務)、政府補助勞保和健保40%保費、正式的工作者身分認同、工作權益和機會、職業訓練、進修補助及各項勞工福利等職業工會會員基本權益。 只要從事視覺藝術、表演藝術,藝術類策評等工作者均可加入。 視覺藝術|含平面繪畫、版畫、影像、雕塑、攝影、錄像、聲音、觀念、物體、行動、裝置、公共設置、設計工藝等 表演藝術|含音樂、舞蹈、戲劇、劇場、傳統戲曲、前衛跨界等 藝術類策評|策劃、策展、評論、評議、藝術行政、經紀人等